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是对违反清廉纪律行为的处罚划定。新订正的纪律处罚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批改18条。
清廉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整个党员为确保清正清廉,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该当遵守的清廉用权的行为规定,其性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机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当局清廉、政治清明的沉要保险。
违反清廉纪律的行为,加害了职务行为的清廉性以及公共财物治理造度。本章划定的违反清廉纪律行为重要蕴含以下几类:违规为特定关系人投机;执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投机活动;离岗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投机;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假公济私;挥霍公款;搞权色买卖、钱色买卖等。
新订正的纪律处罚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批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清廉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党的二十大党章建改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否决特权思想和特权景象”,疏导党员干部服膺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对违反中央八项划放心灵行为的处罚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授课费、课题费、征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罚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欢迎、未经核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进行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治理划定等行为的处罚划定。三是美满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罚划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合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辅导干部”扩大到整个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划定离岗党员利用原权柄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权柄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赐与相应处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治理”。四是加强对辅导干部亲友有关违规行为的规造。在第一百零四条充实对辅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援手谋取利益的处罚划定;在第一百零七条美满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罚划定,推进党员辅导干部清廉从政、清廉用权、清廉建身、清廉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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